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软件著作权形成的无形资产用于研发,摊销时可以加计扣除吗?

gg2.jpg

2021-8-4 11:31:4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软件著作权形成的无形资产用于研发,摊销时可以加计扣除吗?就是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归集: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软件著作权的摊销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建议您参考以上规定。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