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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9 14:30:5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们有出口一个样品,不收汇,然后报关单贸易方式为:其他进出口免费,报关金额为CIF价,此笔不收客户钱,就是没有销售额,然后对应成本我们是做销售费用,这种情况适用免税政策,我有几个问题如下:
1.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要按FOB价开具出口发票?如果开发票就代表有销售额了,实际是没有。到时候增值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收入就会有差异了,这样是否允许?
2.如果开发票,请问此笔收入是否在增值税申报表里填(四)免税销售额,其中免税销售额这栏,然后此笔对应的原料要进项税额要转出?
1、发票要按照FOB价格开具,备注栏中备注CIF价格,增值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不一致,没有影响,企业所得税上需要视同销售,需要做纳税调整处理。
2、填写在附表一18栏,和附表四中“出口免税”栏次;对应的进项需要做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