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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8 14:39:5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个人出租住房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业务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无法享受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 )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