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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地下停车费跟地上的商业店面、住宅是连在一起的,那是否就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了?如果需要缴纳,但是地下车位的产权证还没办出?怎么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都无法获得,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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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3 15:32:5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地下停车费跟地上的商业店面、住宅是连在一起的,那是否就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了?如果需要缴纳,但是地下车位的产权证还没办出?怎么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都无法获得,如何确定?


    房屋地下停车场,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共同分摊计算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六、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07〕25号)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面积 

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土地房屋权证》的,以证书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持有前款所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暂以纳税人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应根据共有各方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或者建筑面积的比例,按规定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尚未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暂以纳税人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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