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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0 9:42:2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某省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之前出口监控设备去美国,后由于美国征收高额关税,该企业将生产流程转移到越南自己的生产基地。最终产品由越南分公司直接赊销出口美国。为减轻该企业资金压力,该企业拟委托我司融资出口该企业外购的设备散件至越南企业,我司向该企业采购散件后出口并按该企业向我司开出的增值税票办理退税。请问此类退税是否符合国家出口退税政策?
因您所描述的业务较为复杂,建议携带相关合同等资料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可参考以下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财税〔201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