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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退税申报的最晚期限,都统一在报关日后第二年的4月30日前,现在是这样,还是期限有所变化?现在最后期限是什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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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2 10:3:2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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