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9-6 10:57:4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项: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2.存款利息。
请问,存款利息是如何界定的?我公司为商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存款利息收入,是否也界定为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
银行企业支付给单位或者个人(含自然人)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不属增值税范畴,可凭自己开具的结息单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