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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8 14:51: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运输企业从个人手中购买一批二手货车(购买的车辆已取得二手车发票,并在车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另外,部分二手货车使用年限已超过3年,还有几辆车的使用期限没超过3年),请问企业购买上述二手车辆后能否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如果能计提折旧是否区分已使用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建议您按照以上规定计提折旧。未查询到购进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区分使用年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