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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和所管辖的农村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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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11:23: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三、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各地在遵照执行。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因此,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的征税范围需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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