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的填列

gg2.jpg

2021-11-15 14:17:1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可不可以填写企业自己发现以前年度的报税错误中少报的销售额,如果不可以,企业自己发现错误后如果补报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规定:附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4 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一般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经纳税检查属于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列,而应填入“一般项目”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7列第1 至5 行之和。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