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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17:23:1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本人现购住宅房屋一套(首套且唯一),约84平,含税金额为584,868元,同时购入配套地下室一个,11.5平,含税金额为52,900元,总计637,768元。今日去张家口市涿鹿县税务大厅缴纳契税,被告知需按1.5%缴纳契税,并收取8776.62元作为契税金额;我表示不解,针对上述情况,现向税务机关咨询:1、90平的计算是否包含地下室;2、我的住宅与地下室应适用的税率为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二、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
(六)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