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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13:53:5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本人于去年购置一辆电动车,当时之开具了手写红白联收据发票。现在要上车牌需要电子发票。门店以“当时就给我开了电子发票”,“不会办电子发票”或“无法补办”,“找谁都没用”为由百般推卸责任。导致一直无法正常上牌。请问如何解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该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