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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成立的企业可以申请电子专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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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2 9:56:4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企业(在江西)每月领用和开具的发票量大,希望能够申请电子专票,提高开票效率,也可以给国家节约纸质资源。

税总2020年20号文,江西增值税电子专票试行对象为2021年1月21日后新办的企业。2021年1月21日之前的存量企业可以申请办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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