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2-5-19 10:51:5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房产公司同一个楼盘,最早在2010年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4年4月30日),最后一栋在2019年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8年4月30日),分别有不同的建设许可证,能否分别采用简易与一般征收方式在?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采取分期开发的,且第一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时间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企业可以将该土地上各期开发的房地产作为一个整体开发项目,选择适用房地产老项目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也可以将各期开发的项目作为独立房地产项目,根据每期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或合同约定开工时间,选择适用房地产新、老项目增值税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