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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4 18:7: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由于我们的客户是厦门地区的企业。客户企业财务告知我们在厦门地区,由于进项是员工福利性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导致滞留票,引起税务纠纷。我们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福利费类发票,在认证完之后只要申报时候选择不抵扣就能正常使用。请问是否在厦门地区有特殊的规定?如果没有是否可以简要说明处理程序,非常感谢!
厦门没有特殊规定。若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得用于进项抵扣的情况,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不抵扣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