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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6 17:24: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公司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为18位,票面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税号为15位,两者相比,后者少前两位与最后一位,其余部分税号一致,该发票能否正常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发票章上的纳税人识别号应于票面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