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车辆购置税 被核定计税征收 是否合理

gg2.jpg

2021-3-3 11:38: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本人在一线城市4S店购一汽车自用,取得普通发票,在三线城市上牌时被当地税局要求核定征收,原因是购车发票金额偏低,这种做法合理合据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规定:“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