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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新员工来公司报道入职,提供3天的住宿报销是否涉及个税或者其他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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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5 17:11:5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公司在成品油模块开票时,开具红字发票未点数量退回,导致库存未退回,咨询了当地税务机关和12366客服都未得到具体的解决办法,请问该如何解决。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放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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