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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个人新建的商住两用房产(一楼门面,二楼住宅),如果交易卖出,卖方应该交哪些税,税率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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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7 11:15:1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请问县城个人新建的商住两用房产(一楼门面,二楼住宅),如果交易卖出,卖方应该交哪些税,税率各是多少?商住两用房能不能享受两年或五年免税的政策。谢谢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规定,第二条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四、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48 号)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

    五、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综[2011]4号)规定,附件: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2%征收。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附件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规定,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九、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第六款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有关政策的通知》(豫财税政(2019)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根据您的描述,暂不清楚您的房屋为住房还是非住房,建议可联系房管部门确认。增值税方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转让自用,且购房时间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的税种、税率,计算相关税费。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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