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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人、收款人手写,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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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0 14:55:4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咨询一下,我公司收到客户开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开票时只打了开票人,忘了打收款人、复核栏,那么,收款人、复核栏用手写可以吗?如果收款人、复核栏手写了,能申报抵扣吗?谢谢!


发票开具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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