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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护驰名商标不被用作其他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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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7 10:24:4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名称中的字号“XX”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根据《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27条,企业不得使用工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请问如何防止其他企业在设立时再使用“XX”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该准备哪些材料按照什么流程申请保护呢?谢谢!  另想请问一下,对于已经注册公司的名称中含有“XX”的企业,造成市场混淆的,是否可以向国家市监局提出申诉,责令其改名,以及应该如何申诉?感谢!


如果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字号中含有你企业驰名商标,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向该企业的登记机关提请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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