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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6 14:39:4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新成立,做了税务登记,但是未领取发票,也未申请发票,请问如何添加办税人员进行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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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五、办税人员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提供以下信息资料,税务机关核实后采集其身份信息。纳税人的办税人员为多人的,税务机关应当分别采集其身份信息。
(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纳税人《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
(四)办税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确有困难的,可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办理;
(五)办税人员当场提供授权单位的《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代理合同(协议)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经税务机关采集、核实、确认身份信息后办理当日涉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