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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7 11:31:5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父亲过世,儿子放弃继承,母亲继承原房产的另外一半产权,现要将房子卖出,需缴纳哪些税费,房子已住5年非家庭唯一。同时有一车位,也是一样情况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位置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
您好!转让房产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
转让方税费:一、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以外的非住房(指立项的建设项目属于工业、商业、车库等的个人房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税税额的7%、3%、2%分别申报,暂减半征收。其中,房产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的,暂免征收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三、对转让二手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依20%税率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住房转让收入的3%核定征收。四、对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转让非住房,按合同金额的0.05%征收印花税,暂减半征收。五、对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住房以外的非住房,需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受让方税费:一、对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转让非住房按合同金额的0.05%征收印花税,暂减半征收。二、契税3%。其中第一套住房90平方米以下的享受优惠税率1%,90平方米以上的优惠税率为1.5%;第二套住房90平方米以下的享受优惠税率1%,90平方米以上的优惠税率为1.5%;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及非住房不享受优惠税率。
注:转让继承所得房产享受优惠时间计算起点为被继承人第一次取得房产的时间。(潮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