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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现金折让在一张水单上,未开具发票,折让部分是否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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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10:31:5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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