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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委托代征兼职销售人员恒房通佣金权限,及发票汇总代开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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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4 15:4:4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支付兼职销售人员佣金,兼职销售人员数量大,地区分布广泛,与保险行业经纪代理人特点相似,能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中“保险企业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的规定,向税务局申请成为销售佣金的税款代征人,并获得通销售佣金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权限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规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信用卡、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执行本公告第二条有关展业成本的规定。

综上所述,关于房地产行业能否比照“向税务局申请成为销售佣金的税款代征人,并获得通销售佣金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权限吗? ”的问题,暂无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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