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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疫情期间公司申请了延缓申报交社保,但我在此期间离职并入职其他公司(原公司社保减员),原公司还需补申报缴纳之前在职期间的未交社保吗?
(2)如果疫情期间公司每月都申报了社保,只是暂未实际支付,那我在此期间离职并入职到其他公司(原公司社保减员),原公司还能补交之前在职期间的未交社保吗?
答复如下:
1、员工离职当月底前任职单位应及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当月减员,次月生效,当月的社保费仍需缴纳,次月起不再生成社保应征帐。因此,离职当月及之前月份的社保费仍由原公司缴纳。 2、可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