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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2018年11月入职,至今未申报工资及交社保,该如何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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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9 10:58:4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自2019年1月16日起,我市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仅受理正常属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以及往期申报表的更正申报。扣缴单位逾期未办理扣缴申报的,按税法有关规定,应到主管税务机关接受逾期申报处理并办理补充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的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的,填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2019版) 》,以上表格一式两份。

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条例,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用人单位就应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因此,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缴社保,包括试用期。网上申报用户可直接通过网站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对劳动合同超过6个月的需到柜台办理社保增员。如题所述,员工2018年11月入职,本月办理参保,劳动合同未超过6个月,因此可以网上办理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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