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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 10:44:2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实施办法(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第十条,(一)购销合同:工业,按照不低于销售额80%的比例核定,请问:
这是不是理解为工业企业购进合同、销售合同合计按销售额80%的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或工业企业购进合同、销售合同分别按销售额80%的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
1.印花税核定征收为税务机关依职权发起事项。主管税务机关认定贵公司符合核定征收条件,可以对贵公司印花税进行核定征收。
2.具体核定征收的税目范围和计税依据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被核定企业具体情况确定,并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企业,企业按所核定事项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