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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5 15:0:4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企业从事门窗生产、销售、安装,同时承揽建筑业施工。
企业在承揽建筑业施工时,包工包料的业务时,用到的建材需要外购。所购建材与生产没有关联。
那么,企业在承揽建筑业包工包料的施工时,可否适用9%的税率?如果不行,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