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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6 11:0:2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们是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接受客人委托,从国内发运一批货物到客户国外工厂,整个过程分为两段运输,从国内到国外港口的这段费用委托给国内的一贷,费用支付给国内代理,从国外港口到工厂的这段费用委托国外的代理承运,产生的清关费、拖车费等直接支付给国外的代理,针对国外段的这段费用,我司在支付时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吗?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根据您的描述的情况,我们认为不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因此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