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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收储取得的各种补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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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7 14:25: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

    上述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仅限于土地使用权,对于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补偿不在免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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