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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2020.6月增员,增员后6月减员,社保没有交上。7月份带上: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去柜台办理,需要带上公章吗?还是申请表盖公章,办理人带上原身份证去柜台办理就可以了?这个算是补缴还是正常缴费。
2.6月份产生的医疗自费费用,需要怎么申请报销?(同项目5月在医院社保卡有显示报销)
1、《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需要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 您想确认是否属于补缴,应该由各相关部门根据我局提供的社保证明,自行判断。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如果未及时办理参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税务部门会在社保费申报入库后将入库信息传递到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再对账目进行处理及相关待遇的落实。因此,医保待遇问题不属我局业务范围,请咨询劳动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