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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0 16:0:5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公司主营业务是汽车道路救援服务(车辆搭电、拖车、换胎等),请问这些服务对应印花税税目的哪个?这些服务都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的规定:“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