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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香河县税务退回多缴纳的,可是他们要求我们必须在香河县要有自己的公户,这样岂不是让我们增加了资金负担,我想问问合理不合理,必须要这么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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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5 14:44:4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是北京的,然后再香河县有一个工程,在香河县缴纳了一笔预缴税,由于香河县水务局办事员的错误把税款所属日期写错了,导致我们财务将完税证明拿到北京税务不认可,必须重新回香河县又再次缴纳了一笔,现在找香河县税务退回多缴纳的,可是他们要求我们必须在香河县要有自己的公户,这样岂不是让我们增加了资金负担,我想问问合理不合理,必须要这么办吗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

    3.25.1—116 误收多缴退抵税

    办理材料:

    1.《退(抵)税申请表》4份

    2.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

    3.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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