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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1 9:53:4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不清楚来文所述的具体情况,请将情况述说清楚(操作平台等),以便我们予以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的规定,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其开票人员在使用开票软件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进行人员身份信息实名验证。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离线开具发票,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风险条件的特定纳税人除外。因此,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