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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是属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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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0 10:18:1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EPC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设计是一个单位,采购和施工是另一个单位,合同中对设计款、设备款、施工款均单独约定金额,且在同一个合同中约定,设计单位单独给甲方提供发票。请问,采购、施工的这家单位给甲方提供发票是按建筑服务开具,还是单独按不用税率开具发票。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一)》规定:

    十五、关于混合销售界定的问题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对于混合销售,按以下方法确定如何计税:

   (一)该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行为,这是与兼营行为相区别的标志。

   (二)按企业经营的主业确定。若企业在账务上已经分开核算,以企业核算为准。

   (三)企业不能分别核算的,按如下原则: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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