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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算作 合同所载金额与增值税额分开标注,是否可以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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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10:43: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购销合同中合同价款条款格式为“ 技术服务报酬总额106000元,其中不含税价100000元,增值税率6% 增值税额 6000元。”

是否可以算作 合同所载金额与增值税额分开标注,是否可以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因此,问题所述情况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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