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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维修服务的过程中使用的配件、替换货物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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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10:32:3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们是销售船舶电机的,有时候收到国外客户的申请要求我们给他们的船舶在停靠中国口岸的时候对船上电机进行维修和更换,有时候是国外客户的终端客户在中国,让我们给他们的终端客户提供电机维修和更换。所有的费用由国外客户付给我们,但是用到的电机和配件是我们根据需求提供。所以就产生了订单和货款从国外客户处来,但是电机并没有出口报关而是直接送到他们的终端客户那里或者国外货轮上。请问这个过程中我们该如何交税?和如何收款?(我们发票是要开给国外公司的)

 

 

根据您的描述,取得的收入需要计提销项税,同时取得替换的货物或配件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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