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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 11:11:1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请问下,我公司有多个项目,后面新成立一个健身房项目,还处于筹划阶段,还未正式运营,期间发生的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费用支出,也可以作为开办费用核算,待运营后分摊入当年损益吗?
筹建期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符合上述规定的筹办费,可按国税函〔2009〕98号文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