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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 10:38:3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0号公告对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如研发部门实习生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可以作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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