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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6 14:6:2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办税指南》规定,1.2.2.1 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 【五、办理材料】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3.身份证件原件1份;4.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7.不动产权属资料1份;8.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1份;9.出租(转让)不动产的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1份;10.出租(转让)不动产的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复印件1份;……1.2.2.2 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五、办理材料】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3.自然人身份证明1份;……7.房屋租赁合同1份。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个人向企业出租房屋,可持上述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具体办理事宜建议您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