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收到应收票据(附追索权),随即到银行贴现,无借款合同,但相当于从银行提前拿到一笔钱,此种业务需要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吗
贴现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贴现本质是企业提前兑现的行为,不属于借贷行为。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贴现合同不属于《条例》所列举的合同范围。因此,贴现合同不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不涉及印花税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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