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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发生了变更企业信用信息需要公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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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10:25:1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中规定,企业应当自行公示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如果企业因为增资发生了股权变动,并没有股权转让,那这个股权比例有发生变动,需要自行公示么?例如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A和B各出资100万元,各占股份50%,如果A增资800万元,B不增资,A股份变更为90%,B股份变更为10%,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自行公示股权变更信息么?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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