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
第十条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三年的,由登记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当事人履行公示义务后申请移出的,由登记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将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当事人履行公示义务后申请移出的,这里的“当事人履行公示义务”具体指的是什么义务?
回复:规章修订完成后,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正式发布;二、履行公示义务是指完成年报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