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收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昵称必填
邮箱选填
网址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验证的码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