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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份缴纳的24元大病险,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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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30 10:16: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依据上述文件规定,员工个人承担的每年每人24元的大病险不属于上述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保险费。

    因此,建议您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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