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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30 10:21:3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2020年度,我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法。2021年度,该房屋建筑物部分用来出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公司将出租的房屋建筑物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成本法核算。请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建筑物可能沿续2020年的折旧政策,采用加速折旧吗?
符合规定购进的固定资产才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不能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