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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22年第18号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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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8 9:57:1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拥有快递收派资质的快递公司将一部分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转包给没有快递收派资质的企业进行承接,由没有快递收派资质的企业安排人员完成快递收派服务,并根据基础服务费用、完成单量情况等与拥有快递收派资质的快递公司进行开票结算。此种情况下,没有快递收派资质的企业是否适用财税2022年第18号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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