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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7 15:39:1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上市公司员工按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属于财税[2009]167号文件和财税[2010]70号文件规定的限售股?
限制性股票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可以适用财税[2015]10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吗?
如果,公司上市后实施股权激励,其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形式的激励,不属于“财税[2009]167号文件和财税[2010]70号文件规定的限售股”。其员工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适用财税[2015]10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