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公司已取得网络货运牌照,根据税总函〔2019〕405号,现在想替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本公司,要怎么申请代开的资格?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gg2.jpg

2022-5-30 10:19:2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公司已取得网络货运牌照,根据税总函〔2019〕405号,现在想替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本公司,要怎么申请代开的资格?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厦税函〔2020〕29号)规定:“一、确定试点企业

    申请试点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申请(取消)受理单》(附件1)、经营资质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相关线上服务能力说明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核实后报厦门市税务局确认。

  二、专用发票开具和涉税事项办理

   为会员通过该平台承揽的货物运输服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试点企业应与会员签订《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附件2)。  试点企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按月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附件3)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